石家庄铁道大学安全工程与应急管理学院

研究生科研奖学金评审细则<试行>

按照《石家庄铁道大学研究生奖助办法》和研究生学院通知,结合我单位研究生实际,特制定本评审细则。

第一条  总则

1、参评范围:硕士三年级全日制安全科学与工程专业在校研究生。

2、奖励标准:具体奖励名额数量和额度以研究生院通知为准。

3、科研奖学金依据研究工作的创新性、研究成果质量以及工作表现等情况综合评定。研究生取得的科研成果必须与所属专业紧密相关,且成果署名第一单位为石家庄铁道大学。研究生科研奖学金根据评分细则进行评分排序,按照从高到低顺序直至取足推荐名额,最终获奖名额及人员以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名单为准。

4、根据《石家庄铁道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奖助办法(试行)》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,申请一等科研奖学金,原则上应取得下列科研成果之一:

  1. 在中文核心期刊正式发表学术论文或发表的论文被SCI(SSCI)或EI(A&HCI)收录(会议论文、增刊、专辑等不计入),且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(其导师为第一作者);
  2. 科研成果获厅局级以上奖励,并在该成果中排前三名;
  3. 科研项目通过省级以上鉴定,并在该成果中排前三名;
  4. 获国家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,并在该成果中排前三名;
  5. 获省级及以上纵向课题资助,或到账经费30万元以上的横向项目(人文社科5万),并在该项目中排前三名。

第二条  研究生科研奖学金申请的基本条件

1、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。

2、模范遵守宪法、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自觉遵守《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》,无任何纪律处分。

3、道德品质优良,诚实守信,无学术弄虚作假行为或在科研工作或实验中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的。

4、积极参加与所属专业紧密相关的科研课题或科技创新活动等。

5、硕士学位论文中期考核合格。

第三条 评分细则

评分包括科研活动Q1、竞赛获奖Q2、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Q3、综合表现Q4四个部分,根据硕士学习期间Q得分确定研究生科研奖学金等级。

Q=KQ1+KQ2+KQ3+Q4

1、Q1:研究生科研活动

A.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

计算方法如下:

学术论文的计分方法

  1. 类别

每篇计分标准

类别一、SCI、SSCI、AHCI收录的期刊论文(SCI一区、二区)

50

类别二(SCI三区、四区)

30

类别二、EI、CSSCI收录期刊论文、校学术委员会认定的本学科高水平期刊论文

20

类别三、核心刊物论文、国际学术会议论文

10

类别四、其他公开发表的论文

3

 

有关学术论文计分方法的说明:

EI论文不包括13种国际会议杂志论文;①三大检索论文以检索报告为准,提供准确的论文发表当年分区证明;②期刊论文必须正式发表或有录用通知书。③第二作者(导师第一作者)的发表论文视同为第一作者。④SCI论文通讯作者视同第一作者。⑤其他人员的分数以剔除导师之后的排名进行记分。

B.研究生获得专利得分

在读期间研究生获得专利情况。计算方法如下:在读期间获得专利计分,授权或公告的国家发明专利30分(申请受理的10分);其它国家专利(含软件著作权登记)10分。授权的专利或著作权排序以证书为准,申请的发明专利以申请公告为准。第二发明人的专利(导师为第一发明人)视同为第一发明人,其他人员的分数以剔除导师之后的排名进行记分。

获得专利计分表

类别

授权或公告

申请受理

授权或公告的国家发明专利

30

10

实用新型专利

10

0

软件著作权登记

10

0

 

备注:排序以证书为准。

2、Q2:研究生竞赛获奖

竞赛获奖计分方法

 

一等奖

二等奖

三等奖

国家级

50

30

20

省级

30

20

15

校级、市级

15

10

5

科技竞赛内容参照当年度的石家庄铁道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A类和B类竞赛,其中A类竞赛计分系数为1,B类竞赛计分系数为0.8,不在竞赛名单内的其它竞赛不予认定;获奖的等级和名次以获奖证书为准;同一竞赛获得多级奖励的以最高奖励记分,不重复累计记分。

3Q3:研究生主持科研课题/项目

科研课题计分方法

 

国家级

省部级

厅局级

校级

横向课题(>10/<10万元)

主持

45

30

15

10

15/10

参与

15

10

5

3

5/3

研究生基金项目

 

省部级

校级

院级

主持

15

10

5

参与

3

2

1

 

 

在读期间参加科研课题计分:

(1)国家级、省部级、厅局级、校级等纵向科研课题分别计45分、30分、15分、10分(纵向课题指导性计划按50%计分),横向课题以到账经费10万元为界限,10万元以上计15分,10万元以下计10分;科研课题必须以任务书、结题报告、鉴定成果证书或合同排序计分;

(2)主持省级、校级、院级研究生基金项目(含研究生实践基地资助项目、创新资助项目等)分别计15分、10分、5分;参加省级、校级、院级研究生基金项目(含研究生实践基地资助项目、创新资助项目等)分别计3分、2分、1分,参与项目记分且只记分1次,取最高分记分。

 

4、Q4:研究生综合表现

(1)主要评价研究生参加集体活动、社会工作、志愿服务、宿舍表现、协作精神以及获得荣誉称号等情况,最高分5 分,最低分为3分,由研究生辅导员评定打分。

(2)主要评价研究生学术活动热情、学习积极主动性、配合研究生秘书工作情况,最高分5 分,最低分为3分,由研究生秘书评定打分。

5、计分系数K

多人署名、参与的科研活动及获奖成果,以下表的系数为依据计分:

计分系数K取值表(Q1,Q2,Q3

署名名次

计分系数

第一名

1

第二名

0.8

第三名

0.6

第四名

0.4

第五名

0.2

五名以后

0.05

 

 

第四条 评审方法及流程

1、个人申请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;

2、评审领导小组核实申报材料;

3、评审领导小组根据评分细则进行评分并排序;

4、评审领导小组讨论确定研究生科研奖学金拟推荐名单;

5、公示研究生科研奖学金拟推荐名单,并接受申诉;

6、上报研究生科研奖学金推荐名单。

   如有异议,请联系张老师,电话:17733851168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安全工程与应急管理学院

2023年4月24日